《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宣讲
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我会面向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条例》的宣讲工作得到了广大物业企业的强烈反响。由于场地限制,部分企业未能成功报名,因此我会决定于本周五下午加开一场,欢迎各物业服务企业报名。
具体宣讲安排如下:
具体宣讲安排如下:
- 宣讲场次与时间:第一场9月11日星期五下午2:30-5:30
- 报名截止时间:9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00点整
- 参训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162号二楼会议室
- 参训可报名人数:75人
- 参训须知:本次宣讲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参训人员提前二十分钟到场签到;因场地车位有限,建议搭乘公共交通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