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南山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南消安委〔2018〕1号)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援工作,并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
二、建设单位和业主委员会将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等内容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合同约定对管理区域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相关标准,加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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