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物业管理项目三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切实做好物业管理项目的三防安全工作,根据《南山区三防指挥部关于转发<深圳市三防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六届一百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三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深圳市三防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六届一百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三防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的部署和要求,一旦发生险情或灾情,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排除险情并做好撤离和疏散工作。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物业管理项目的防汛工作,特别是地下车库和地下室的防涝工作。要疏通排水网管、检查排水泵等设备是否能正常工作及砂包等应急物资的准备情况。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水涝发生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知住户及时转移车辆等重要财产并排除险情、做好撤离和疏散工作,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物业管理项目的围墙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设置围挡及警戒标识,教育从业人员远离电力设施,防止发生意外,在楼栋醒目处张贴提醒业主远离围墙和电力设施的温馨提示,确保人民群众安全。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三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市、区三防指挥部的通知,建立值班、信息接收、险情排查和报送制度,若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辖区街道办事处上报。
五、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刻展开物业管理项目三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将排查结果填报《南山区物业管理项目三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7月19日前报送至我局邮箱:wyk@szns.gov.cn。
附件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7月11日
(联系人:张君礼,联系电话:2666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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