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转发市安委办关于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学习<安全警示教育视频集>的通知》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市住建局转发来《市安委办关于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学习<安全警示教育视频集>的通知》(深建质安〔2018〕3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人要关注“深圳安监”微信公众号,提交企业领取登记信息,领取《安全警示教育视频集》的光盘(领取方式见附件)。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要组织企业全体员工观看学习《安全警示教育视频集》并提交员工观看登记信息。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2月17日
(联系人:朱伟楚,联系电话:2666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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