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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协会选区选举区八届人大代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24 18:38: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会员单位:

我区第八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南山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本协会设置为南头街道物业管理协会选区,选举1名区八届人大代表。为进一步做好本选区的选举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工作的关键时间节点

(一)选民名单公布日:2021年9月2日前(含当日)。

(二)推荐者向区选举委员会提交提名代表候选人登记表的截止日:2021年9月5日前(含当日)。

(三)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日:2021年9月7日前(含当日)。

(四)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日:2021年9月15日前(含当日)。

(五)选举日: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

二、选民登记工作

本选区以物业管理协会的会员单位为组成部分,每个会员单位派出1名代表登记为选民。我区各选区统一使用深圳市选民登记系统录入,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选民名单将由选区于9月2日(含当日)前,以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公布,并组织发放选民证。选民登记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一)属于深圳户籍的选民,选择不在户籍地所在区进行选民登记的,不要求到户籍地所在区开选民资格证明。已在其他选区进行选民登记需要转移的,选区和选区之间可以通过网络或者电话对选民资料进行互转。

(二)非深户籍人员选民登记应把握如下五种情况:

1、非深户籍人员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

2、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的非深户籍人员,可以在我市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

3、对于已在我市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非深户籍人员,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用再开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我市参加选举;

4、在我市工作、居住的非深户籍人员,连续居住两年以上(可通过居住证、房产证、住房合同或社保证明进行关联认证。两年的时间,以选举日截止计算),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交不在户籍地参选的承诺书后,可以不用开选民资格证明,由经常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非深户籍人员选区进行登记。无法识别是否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可以由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

5、各区在原有登记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登记力度。流动人口登记率不低于上一届。

三、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要求

(一)行业协会的代表候选人,统一采用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方式产生。

(二)每一选民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推荐者应当如实向区选举委员会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填写提名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并在选举日的十七日以前,即9月5日(含当日)前提交选举委员会。

(三)选举委员会将汇总后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将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即9月7日(含当日)前在选区公布。

(四)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由区选举委员会交协会成员单位代表讨论、协商,按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的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即9月15日(含当日)前在选区公布。

 

      附件:《致南山区选民的一封信》

 

       深圳市南山区物业管理协会选区

     2021年8月24日


致南山区选民的一封信.PDF

关于物业协会选区选举区八届人大代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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