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安全管理员职业等级(中级)认定考前培训开班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 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经过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的通知(安委【2022】2 号)要求,落实行业、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培训责任,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行业系统管理者、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网格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人群培训,严格落实单位员工“先培训、后上岗”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我会本着为各会员单位提供便利与优惠的原则,现特邀消防培训学校举办一期(共5天)的消防安全管理员职业等级(中级)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及认定时间:
培训等级 | 报到时间 | 培训及时间 | 人数 |
中级 | 3月18日8:00-9:00 | 理论培训:3月18-20日 实操培训:3月21日 认定考核:3月22日 | 100 |
二、培训地址
地址:广东省万顺通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宝安区新安街道经发大厦2楼,地铁12号线新安公园站C1出口100米即到)
三、培训课程安排
基础知识 | 培训模块一:职业道德 |
培训模块二:管理学基础知识 | |
培训模块三:消防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 |
培训模块四:燃烧和火灾基础知识 | |
培训模块五:防火基础知识 | |
培训模块六:消防设施基础知识 | |
培训模块七:初起火灾处置基础知识 | |
培训模块八:消防宣传教育与培训基础知识 | |
培训模块九:防火检查基础知识 | |
培训模块十:计算机基础知识 | |
培训模块十一:相关法律、法规和标淮知识 | |
中级技能 | 培训模块一:制定计划 |
培训模块二:制度建设 | |
培训模块三:保障措施 | |
培训模块四:防火巡杳检杳 | |
培训模块五:检查设施 | |
培训模块六:培训演练 | |
培训模块七:扑救火灾 | |
培训模块八:其他管理 |
四、注意事项
(一)非会员单位报名培训费为3000元/人,包含培训及教材费用,通过我会报名的会员单位可享受优惠价格。
(二)请各会员单位及各物业服务企业高度重视,结合企业自身需求统计人数并积极报名,于2024年3月15日前填写消防安全管理员执业等级(中级)培训报名统计表(见附件)并发送至本会邮箱:nswy2017@qq.com,同时指定一名企业安全培训部门的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日后相关培训沟通联系工作。
(三)培训学校将逐一联系前期已通过我会报名的企业,完成费用缴纳及学员参培相关事宜。本次培训开班日截止前,各会员单位及各物业服务企业仍可向本会咨询培训报名事宜,我会将视情况安排或新增培训班次。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南山区物业管理协会
2024年3月7日
(联系人:周星宇,联系电话:18818996944、26624415)
关于消防安全管理员职业等级(中级)认定靠前培训开班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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