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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贯会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6-26 15:13:4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物业服务企业: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即将于2018年7月1日实施,按照市、区领导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南山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对《规定》的认识,促进各物业服务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兹定于6月28日在南山博物馆学术报告厅召开“《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下午3:00-4:30

  二、会议地点:南山博物馆学术报告厅

  三、主讲人:深圳市安委办法规标准处章金基处长

  四、参会人员:

    (一)各街道办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分管领导及科室人员;

    (二)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区环水局、区城管局、区工务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南山交通局、前海管理局负责同志;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

    (四)请各物业服务企业于6月27日前将《参会回执》(电子版)报送我局,电子邮箱:wyk@szns.gov.cn。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益民:26662527,林茵: 86726967。

  五、注意事项:因会议场所停车位紧张,建议各单位参会人员绿色出行,并提前15分钟入场。
 

附件: 报名回执及位置示意图.doc
6fed5471f3971b21493f050c24d72b4b.doc (231.00 KB)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6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益民,26662527,林茵,86726967)

原文链接:http://www.szns.gov.cn/xxgk/bmxxgk/qzjj/xxgk/qt/tzgg/201806/t20180626_122181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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